不是所有功效都必须做人体试验,根据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,不同功效的评价要求分为三个等级:
强制要求人体功效试验:祛斑美白、防晒、防脱发、祛痘、滋养、修护、抗皱、紧致、舒缓、控油、去角质、防断发、去屑,以及宣称新功效的产品,必须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验证,出具正式试验报告。
可选择多种评价方式:保湿、护发、芳香、遮瑕、修饰、清洁、爽身等基础功效,可以根据宣称强度,选择人体试验、消费者使用测试、实验室试验、权威科学文献研究等任意一种方式作为依据。
免予公布依据:仅具有清洁、去角质作用的普通化妆品,以及以具体原料名称命名且功效已被广泛认知的产品,不需要上传功效依据摘要,但仍需留存相关资料备查。
简单总结:强功效必须做人体试验,基础功效可以用文献或实验室数据支撑,但所有宣称都必须有科学依据,不能凭空宣传。上海地区对电商平台的功效宣称核查较严,即使是基础功效,也建议留存完整依据,避免违规风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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